陳茂波伉儷被控誹謗案 終院裁定校董上訴得直

發佈日期: 2018-04-10 2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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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司司長陳茂波夫婦被漢基國際學校一名校董控告誹謗,終審法院裁定,校董一方上訴得直,並下令就案件有否涉及「惡意」這爭議重審。

陳茂波和太太許步明被指在2011年向女兒就讀的漢基國際學校及家長發出多封電郵,指校董盧光漢包庇一對子女考試作弊,被對方指是「惡意」誹謗,陳茂波夫婦一度在高院原訟庭被裁定誹謗罪成,需賠償23萬元,其後在上訴庭獲判勝訴。

盧光漢不服,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頒布判詞,指原審法官錯誤引導陪審團,把「惡意」定義為利用一些情況來達到不當目的,或非真誠相信發布的內容屬實,但終院認為,只有為達到不當目的才是「惡意」的定義,亦指原審法官沒就原告的舉證責任,向陪審團作出適當引導。因此認為,上訴庭判陪審團裁決作廢是恰當。

不過判詞亦指出,上訴庭決定不下令重審時,依據的基礎錯誤,例如要不顧信息是否真確,以及有嚴重不合理偏見,才構成「惡意」。

終院最終認為,應就案件有否「惡意」這個爭議點發還重審,裁定盧光漢上訴得直,並撤銷上訴庭的命令。

陳茂波夫婦晚上發聲明,指案件將重審,會繼續全力抗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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