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檢條文被指欠清晰 政府指草擬詳題時不會詳細寫明

發佈日期: 2018-04-06 22:07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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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高鐵「一地兩檢」條例草案委員會開會,多名議員質疑草案條文用字不清晰。

「一地兩檢」草案委員會,經過星期二流會後再開會。律政司指「一地兩檢」沒有減損港人受《基本法》保障的自由及權利,沒有牴觸《基本法》,立法會有憲制權力通過草案。

有議員指,有關深圳灣港方口岸的條例,有列明是位於內地深圳灣口岸的地域,但「一地兩檢」條文,內地口岸區寫法是「某範圍」,質疑用字不清晰。

香港島議員區諾軒表示:「條例宣布在某範圍,為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請問為何你會認為某範圍,是寫得比深圳灣,是同等的清楚?根本我們是不知是甚麼地方,無法清楚指出甚麼地方。」

新民黨新界東議員容海恩指:「我們看到深圳灣口岸的條文,其實你們可以很簡單加上,訂定於內地口岸區的法律及管轄權在現時的詳題,為何不可以加上這一句?」

律政司高級助理法律草擬專員彭士印說:「詳題的目的只是把主旨,用一些一般性條文去寫出來,已經可以達到目的,因此我們草擬詳題時,一般而言都不會很詳細地將所有東西寫出來,真正運作的條文,是在草案內文。」

委員會星期六會舉行公聽會,而由於星期二流會,委員會星期日會加開四個小時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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