葵青貨櫃碼頭上蓋發展物業 專家指須分階段進行

發佈日期: 2018-04-0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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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貨櫃碼頭上蓋興建房屋是土地供應公眾諮詢其中一個選項,有貨櫃碼頭營運商的工程總監認為,如果要建屋須分階段進行,之前也要先重置碼頭的設施。

工程師學會及香港大學舉行研討會,討論在葵青貨櫃碼頭發展上蓋物業可行性。

經營貨櫃碼頭的和記港口集團工程總監李以康以個人身份出席,他說公司內部並無認真討論建議,而他認為如果推行計劃,要先重置碼頭地下管道,工程複雜。

他也建議分階段興建上蓋,首階段可發展,一幅現時用作擺放貨櫃的六、七公頃土地,該處有較佳交通配套,亦遠離碼頭營運中心,較易符合環保要求。

和記港口集團工程總監李以康表示:「碼頭操作不受影響下,每次可騰出多少土地來用,我私人估計百分之五至十,在每階段把六至七號碼頭整個劃作發展都沒有問題,但我們要分段建。」

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去年底的會議曾討論貨櫃碼頭發展上蓋建議,政府當時提交小組文件指成本非常高。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周明權以港鐵或巴士站發展上蓋為例,說不認同政府的說法。

工程師學會前會長周明權稱:「說成本很貴,貴的地方只是高了少許,上蓋建築一樣要以這麼多錢來建造,打樁可能要貴多少許,但對這麼大項目來說,不足以用作討論。」

他估計碼頭上蓋建屋,可容納數十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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