聶德權又表示,市民享有表達自由,但不應以侮辱國歌作為表達方式。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稱:「言論自由和表達自由不是絕對,亦不是完全不可以有任何規範。如果要二次創作,有很多不同的表達方式,總之在國歌方面,不要透過國歌進行這方面的工作,這是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