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商《國歌法》本地立法內容

發佈日期: 2018-03-23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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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討論《國歌法》本地立法的內容。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出席委員會會議,簡介建議立法內容。

政府早前向立法會提交文件,建議中小學須教唱國歌。公開及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曲譜,以歪曲、貶損方式奏唱國歌,或以其他方式侮辱國歌,最高監禁三年及罰款五萬元,網上發布亦受規管。聶德權說,是否犯法,要視乎每一個個案的實際情況。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只要尊重國歌,市民絕對不用擔心,亦不會誤墮法網。我知道有人會問,就會否觸犯國歌條例草案提出不同的情境問題,我想在這裡指出,我們需要視乎每一個個案的實際情況及證據,去判斷有關行為是否觸犯法例,很難就不同的類型情境全部一概而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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