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檢討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政策 今日起諮詢公眾

發佈日期: 2018-03-20 18:46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政府就修訂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條款諮詢公眾,建議向私人體育會營運的場地徵收市值三分一地價,並要求延長場地開放予公眾的時間等,按建議地價2027年開始徵收。

現時全港六十六份私人遊樂場地契約,二十七幅場地屬於私人體育會,三十九幅由社福機構、體育總會等非牟利團體持有。

民政事務局成立的跨部門小組,經過四年檢討,建議將這兩類契約分開處理。

私人體育會的場地沿用私人遊樂場地契約安排,將來是否續約會加入考慮有關體育會對本港體育發展的貢獻,包括推動的項目是否做到普及化、精英化和盛事化,到續約時亦會大幅修改契約條款。

政府指,現時徵收象徵式地價,甚至零地價的措施已經不合時宜,社會上也有反對意見,因此建議將來獲續約的場地要繳交市值三分一地價。

另外,向合資格團體開放的時間,要延長至整體開放時間的三成等等。政府承認三分一地價這個比率,沒有方程式。

民政事務局局長劉江華稱:「大家要明白,它在歷史上發展過來,有些超過一百年,它也在體育上作出不少貢獻,而且將來不只做體育運動,而且負責做維修保養,這些它也有非常大開支,所以承擔能力我們都要考慮。」

政府估計,市區的一至兩公頃用地,三分之一地價約為一至兩億元;而在新界,過百公頃露天用地要繳付的地價將「數以億元計」。

至於由非牟利團體等持有的康體用地,就會以新的特殊用途契約處理,收取象徵式地價,首次批出契約21年,續簽每次15年。

政府即日起展開為期六個月公眾諮詢,之後將收集到的意見,呈交行政會議考慮。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