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志源倡中央研究特首及官員宣誓 加入擁護國家憲法

發佈日期: 2018-03-19 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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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建議中央研究,宣誓擁護國家憲法,是否適用於特區行政長官及由中央任命的主要官員。

國家領導人當選後,首次在人民大會堂進行憲法宣誓,宣誓方式跟加入共產黨形式一樣。

今年兩會的重點是修改國家憲法,將習近平新時代施政理念入憲,亦刪除國家主席和副主席的任期限制。

特區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就職時,會宣誓表明效忠國家和香港特別行政區,擁護《基本法》,但就不包括國家憲法。

曾經出任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的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在人大會議上建議,行政長官及主要官員宣誓時,加入擁護國家憲法。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譚志源稱:「因為這兩部分,都是需要中央人民政府任命。香港最關心的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來自《基本法》的落實,而《基本法》亦透過憲法來產生,所以擁護憲法是對我們香港來說,就是說去堅守『一國兩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是繼續適用於香港的意思。」

《基本法》第104條規定,宣誓亦包括各級法院法官,譚志源說初步不建議司法機構官員,只局限政治任命的官員,中央可以研究憲法宣誓如何跟《基本法》第104條銜接,對於擁護憲法是否等同擁護共產黨,譚志源說是擁護政治制度。

譚志源表示:「我們的憲法是整個國家的,不是一個政黨,當然在憲法中所指,以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協商制度。目前《基本法》第104條是適用於首席大法官,但我的建議無去到這個程度,可能研究完,發現香港未必需要一式一樣這樣做,又或者認為第104條,已蘊含這憲制秩序在內也不一定。」

對於特區政府領導層對憲法宣誓,會否影響公務員體系的政治中立,譚志源指香港不像英國有政黨輪替,由誰做特首,公務員都會依法按其施政行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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