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指選舉後以司法程序處理爭議時有發生 不作評論

發佈日期: 2018-03-1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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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區諾軒參選資格被市民入稟挑戰,指選舉後以司法程序處理爭議時有發生,政府尊重司法工作。

特首林鄭月娥在行政會議前說,涉及區諾軒的司法覆核申請,由於會進入法律程序,她不會評論,指政府尊重有關司法工作。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表示:「每場選舉裡面、選舉過程及選舉後,有人要去用司法的程序,包括是司法覆核或選舉呈請來處理,他們認為選舉中有爭議的事,是選舉制度的一部分,亦時有發生,這是我們是尊重司法的工作。」

有民主派議員認為,區諾軒以《基本法》作為依據,爭取民主沒有問題,擔心有政治勢力想透過司法覆核推翻選舉結果。

民主黨區議會(二)議員涂謹申指:「如果有政治力量想希望推翻結果,我覺得未免沒有胸襟、氣度,甚至將香港剩餘市民可選舉民主制度在立法會投票,都變相要操控、否定,這會令社會非常不和諧。」

在北京出席兩會的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指,參選人是否符合資格,應由選舉主任決定。

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選舉主任決定他可以參選,就可以參選。」

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指,當初讓區諾軒參選是有疏漏,港區人大代表鄭耀棠指:「不論真假也好,或道具也好,意識就是燒《基本法》,行為、意識不接受《基本法》,應該要引咎辭職。」

前全國人大常委范徐麗泰指,應由法庭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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