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選資格遭司法覆核 區諾軒批入稟人濫用司法程序

發佈日期: 2018-03-13 18:3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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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香港島補選當選人區諾軒,被一名市民入稟高等法院,就其參選資格申請司法覆核,法院排期本周五處理。區諾軒強調自己尊重《基本法》,批評在選舉後申請司法覆核是「輸打贏要」。

區諾軒在立法會香港島補選當選後第二日,參選資格被挑戰。

47歲商人黃大海在「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陪同下,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入稟狀指,區諾軒曾承認燒過《基本法》,並說過不介意再做一次,行為違反參選立法會補選時簽署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要求法庭裁定選舉主任鄧如欣批准區諾軒參選的決定無效,並要求頒發禁制令,禁止他以立法會議員身份行事及就任,及禁止刊憲區諾軒當選。

王國興指,有市民在選舉前,已分別多次向港島區選舉主任及選管會主席馮驊投訴,但未獲回應,所以才提出司法覆核。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稱:「這樣的候選人已經在言論、行動、書面,都證明不應當合資格參選。」

被問到會否被人覺得是輸打贏要時,王國興表示:「當然不是,因為在311(補選)前,我們已做了(投訴)。」

司法覆核申請人黃大海指:「為何我會站出來,我剛才說了,我作為一個香港市民,我看到區諾軒做了好多事,因進入司法程序我不方便說太多。」

入稟人黃大海表示,今次司法覆核要付的律師費,他會自己全權負責。

區諾軒下午謝票時解釋,當天燒的是《基本法》複印本,批評入稟人濫用司法程序。

立法會香港島補選當選人區諾軒說:「我過去沒有燒過一本《基本法》,因為在2016年的行動中,我們只是將一張《基本法》附件三的複本,複本只是一張彩印的『A3』紙,是沒有任何內容,目的是反對人大釋法。他們(司法覆核)的做法是輸打贏要,當結果不合乎其心意時,就入稟法院,意圖推翻選舉結果。」

按照法例,有選舉結果起計十日內,當局要刊憲公布選舉結果,立法會已安排當選人下星期三宣誓就任。

選管會及立法會暫時未回應,會否因應法律程序,而延遲有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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