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諾軒遭司法覆核參選資格 強調尊重《基本法》

發佈日期: 2018-03-13 13:0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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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香港島補選當選人區諾軒被一名市民入稟高等法院,就其參選資格申請司法覆核,區諾軒就強調自己尊重《基本法》。

47歲商人黃大海在「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陪同下,到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

王國興指區諾軒曾經焚燒《基本法》,認為他的行為違反參選立法會補選時,簽署擁護《基本法》的確認書,要求法院裁定選舉主任批准區諾軒參選的決定無效。

「23萬監察」發言人王國興表示:「區諾軒有關的行為自2016年已被廣泛報道,他在選舉論壇上亦承認曾經焚燒《基本法》,最初他不承認,後來終於承認他表明不排除再焚燒《基本法》,這樣的候選人已經在言論、行動及書面都證明不應當合資格參選。」

王國興表示,選舉前已有市民多次分別向港島區選舉主任及選管會主席馮驊投訴,但未獲回應,所以決定申請司法覆核。

入稟人黃大海表示,今次司法覆核要付的律師費,他會自己全權負責。

區諾軒就解釋,當天是燒《基本法》道具,希望表達人大常委會釋法對《基本法》造成破壞,他重申十分尊重《基本法》。

立法會香港島補選當選人區諾軒:「這件道具我希望去燒的意思,是反而說我們應該要尊重《基本法》,因為當時梁(頌恆)游(蕙禎)被取消立法會議員資格,本地法院在審理案件前,人大常委會透過釋法就《基本法》附件三去定調,我們覺得這樣轉換概念其實對《基本法》是破壞,當時做的抗議是希望北京和香港政府尊重《基本法》的原意。」

他強調對釋法有意見,不代表不尊重《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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