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涉期限內未支付離職人士部分薪酬遭票控 押至下月再審

發佈日期: 2018-03-05 16:48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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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工處票控香港大學沒在法定期限內,向一名離職副教授支付有薪年假薪酬,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

勞工處向香港大學發出兩項傳票,控告港大於去年六月,與當時的電機電子工程系副教授張星煒終止僱傭合約後,無合理辯解下沒有在七天法定期限內,向對方支付十萬元有薪年假薪酬,案件押後至下月九日再審。

據悉港大是在合約終止後五十多天,才向張星煒支付有關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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