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署新巴士車長工時指引 最快今年第二季陸續實施

發佈日期: 2018-02-2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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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署完成檢討專營巴士公司車長的工時指引,包括每更最長駕駛時間減至10小時,最快今年第二季陸續實施。

去年九月,一輛城巴於長沙灣道懷疑失控衝上行人路,造成三人死亡。運輸署事後承諾檢討專營巴士車長的工時指引,署方約見巴士工會交代檢討結果,建議車長每更最長當更時間,由現時14小時減至12小時,期間最長的駕駛時間,則由11小時減至10小時。

另外車長每駕駛6小時後的休息時間,建議增加10分鐘到40分鐘。

運輸署亦新增規定,除特別更次外,三個相連更次內,總休班時間不應少於22小時。

而在上下班繁忙時段,編排時間較長的特別更,工作時間不可超過14小時,駕駛時間亦不可超過10小時,期間應有不少於連續3小時的休息時間。

運輸署指會不時進行調查,了解指引執行的情況。

運輸署助理署長(巴士及鐵路)關翠蘭表示:「我們希望巴士公司實際用方法,盡辦法在可行情況下,縮短車長實際工作時間和駕駛時間,若發現有公司不達致指引規定,我們會要求解釋,如果情況持續,我們會向公司發出警告信。我們明白修訂指引後,巴士公司需要額外增聘人手,我們也得悉一些巴士公司已經採取一些具體措施,改善車長的薪酬待遇。」

運輸署指,各巴士公司將敲定落實新指引的細節,最快今年第二季可陸續實施,一年後全面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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