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角暴動案審訊期間有人拍照 聲稱是遊客不熟香港法律

發佈日期: 2018-02-23 16:37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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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旺角暴動案續審,早上開庭前及控方傳召證人期間,有公眾人士在庭上拍照,並將照片透過手機通訊應用程式傳送。

執達吏向法官表示,該名人士共拍了七張照片及一段短片。法官指他聲稱是遊客,不熟悉香港法律,知道法庭不准拍攝之後,在法庭職員見證下主動刪除照片,事件是無心之失。

法官認為他不是針對案件或陪審員,叫陪審員不用擔心;又指在法庭內拍攝或企圖拍攝任何照片,或供發表之用,屬於違法。法庭之後在公眾席貼上「不准攝影」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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