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通識:被遺忘權

發佈日期: 2018-02-16 18:25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歐盟五月將會實施經修訂的私隱條例,容許歐盟國家的公民引用「被遺忘權」。

「被遺忘權」是指網絡用戶,有權要求搜索引擎服務供應商刪除自己一些過時的個人資料。

2014年,歐洲法院裁定一名曾欠債而遭拍賣物業的西班牙人,有權要求網絡公司谷歌刪除相關資料,在歐盟確立了「被遺忘權」。

北京一名男子在2015年亦入稟要求網絡公司,刪除有關他曾在一間聲名不好的公司工作的資料,並要求賠償,法院判他敗訴,上訴亦遭駁回,是內地首宗有關「被遺忘權」的案件。

雖然歐洲法院的裁決對本港法院無約束力,但私隱專員黃繼兒表示,與歐盟有生意往來的本港企業,在處理境外人士個人資料方面,容易觸犯歐盟的新例,因為本港企業未必熟悉有關國家的法律。

黃繼兒指公署可望在下月就「被遺忘權」發出新指引,提醒大眾及企業需要注意的地方,亦會提及國際間在個人資料私隱保障的最新發展。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