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警員洩謀殺案機密 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成判囚

發佈日期: 2018-02-14 1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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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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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警務人員向商人洩露謀殺案的警方機密資料,各被控一項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分別被判監兩年六個月及三年。

案件在區域法院審理,案情指,警員李潤福及警署警長葉國良,2014至15年間向商人洪偉明洩露一宗謀殺案疑犯及通緝人士姓名,又教對方應對警方調查,以換取金錢報酬。

法官判刑時指,李潤福收錢提供資訊,被捕時已收取十一萬元,刑責最重,判監三年。

葉國良洩露資訊,嚴重違反職務,並收取了兩萬元,判監兩年半。

至於獲得警方資料的洪偉明,雖然取得十三萬元,金額最高,但罪責相對較輕,判入獄兩年三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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