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立會通過居民購第二物業須繳額外印花稅

發佈日期: 2018-02-07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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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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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立法會通過居民購買多於一個物業,需繳付額外印花稅。

澳門政府推出新一輪樓市需求控制措施,住宅物業業主購買第二套房需加收百分之五的「取得印花稅」,購買第三套房則加徵百分之十稅款。

為照顧換樓人士,若在購入第二套房後一年內完成轉讓原有物業,可申請退還稅項。

至於原有法案中建議,夫妻中任何一方已持有物業,另一人亦被視為擁有物業的條文,則被否決。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指,立法是希望減少炒賣,協助首置人士上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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