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志平涉賄案將再在美國紐約提訊 控方反對保釋申請

發佈日期: 2018-02-05 1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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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嫌賄賂非洲官員案,本港時間凌晨再在美國紐約提堂。控方指何志平有極大潛逃風險,反對他保釋。

何志平本港時間周二凌晨,再在紐約曼哈頓的聯邦法院提堂,預料將處理何志平的保釋申請。

控方在開庭前提交九頁的信件,指何志平有極大潛逃風險。何志平被控違反《海外反腐敗法》,涉及洗黑錢等罪名。控方稱,所有控罪最高可以判以超過八十年監禁,根據判刑指引,何志平罪成的話,可能面臨超過十年監禁。

控方形容,何志平是與中國有深厚聯繫的商人,目前與美國沒有聯繫,他並非美國公民,在美國亦沒有資產。

估計何志平有七百多萬美元資產,折合五千多萬港元,每年收入超過四十萬美元,即超過三百萬港元,認為他有強烈意圖、有方法和能力潛逃。

雖然何志平聲稱沒有合適的地方潛逃,但控方指,何志平近年曾到超過二十個國家,他與多國都有密切關係,包括中國、乍得和烏干達,而這些國家與美國並沒有引渡協議。即使他潛逃回香港,亦有案例證明,香港特區政府曾拒絕美國的引渡申請。

對於本港有傳媒引述律師指,這宗案件有政治動機,控方稱指控是毫無根據,但就可能被利用,令美國更難向香港申請引渡何志平。

被控八項控罪的何志平涉嫌在2014至2017年間,在塞內加爾前外長加迪奧的協助下,代表中資能源公司分別賄賂乍得總統代比及烏干達外長庫泰薩,涉及賄款約二百九十萬美元,折合約二千二百多萬港元,以換取生意上優待。他去年十一月在紐約被捕,一直扣押曼哈頓懲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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