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劉卓毅申上訴許可 檢控專員:爭議非法律問題

發佈日期: 2018-01-18 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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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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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佔領行動」期間襲擊曾健超案罪成的七名警員,其中案發時任高級督察的劉卓毅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許可。

劉卓毅去年年中獲准以現金及人事擔保各五萬元保釋,早上到高等法院出席聆訊,他同時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

他與另外六名警務人員,去年二月被裁定在「佔領行動」期間,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判監兩年。

代表劉卓毅上訴的資深大律師余承章指,案發當晚曾健超於龍和道花槽被制服,由機動部隊警員移交刑事偵緝警員,承認當時劉卓毅在場,但質疑他是否曾身處變電站?

上訴庭副庭長倫明高問,曾健超本人是怎樣說的?余承章指曾健超被移送時面向下,即使換人都不會知道,但原審法官從呈堂片段中,裁定移送曾健超時,抓住左腳及手臂的人曾換過。

余承章又指原審法官犯錯,接納控方將從網上下載的無綫新聞片段呈堂,但沒要求控方向無綫提取未經剪輯的母片,或要求拍攝片段的攝影師等相關人士作供。控方有責任用最佳的證供舉證,片段經剪輯及調較光暗,有合理原因對片段提出質疑。

刑事檢控專員梁卓然在庭上回應指,上訴一方提出的爭議非法律問題。控方在原審時曾傳召無綫新聞部製作經理黃廣海作供,確認片段真確性,黃廣海亦指要維護新聞自由以及前線人員安全,不能提供其他片段。

同案的時任總督察黃祖成,早前已獲批上訴許可,案件排期聆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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