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之鋒等十六人被控藐視法庭案 高院今早判刑

發佈日期: 2018-01-1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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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之鋒及岑敖暉等十六人,在「佔領行動」期間違反禁制令,全部人刑事藐視法庭罪成,早上在高等法院判刑。

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和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等七人,早前認罪。社民連副主席黃浩銘等九人,早前不認罪,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他們到高等法院聽取判刑。

他們於2014年11月「佔領行動」期間,違反法庭禁制令,阻撓清場。

同案另外四名認罪被告,去年十一月被判監一個月,緩刑一年,罰款一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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