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控立會內搶官員文件 代表律師指控方錯引條例

發佈日期: 2018-01-15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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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法會議員梁國雄被控前年於立法會搶走官員文件,案件開審。

梁國雄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他在庭上否認違反《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有關藐視罪的條文。

代表梁國雄的大律師吳靄儀指,控方錯誤引用條例,條例目的是保障立法會及議員的權力及特權,議員並非條例的懲罰對象,而且搶文件不構成「擾亂」,法庭不應干預立法會內部事務。

案發在前年十一月,時任立法會議員的梁國雄,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會議期間,搶去時任發展局副局長馬紹祥桌上的文件,馬紹祥之後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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