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舉行帳目委員會會議,檢視社署對整筆撥款的管理。 會議討論審計署報告指,有社福機構接受社署整筆過撥款後,無按規定分開列出自負盈虧的開支服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表示,部分規模較小的機構,行政資源相對薄弱,處理這些高要求程序有困難。 議員林卓廷建議簡化相關程序。社署署長葉文娟表示,正為業界提供協議準則,但訂立需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