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初級法院批准蘇嘉豪案延期 七日後再審

發佈日期: 2018-01-09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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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初級法院批准,被暫時中止職務的立法會議員蘇嘉豪刑事案件的延期請求,七日後再開庭審理。

案件原定今日開審,蘇嘉豪及案中另一名被告鄭明軒,在本月五日聘用一名葡籍律師代替法院指定辯護律師。

兩人以自辯律師需時準備為由申請延期,法官批准將案件押後至本月十六日進行審判聽證。

蘇嘉豪被控前年五月,在澳門行政長官官邸外非法集會及沒按警方指示離開,涉嫌觸犯「加重違令罪」。

他上月被立法會暫時中止議員職務,令法院可以展開對他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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