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若驊:內地香港理解《基本法》有差異 需互相理解

發佈日期: 2018-01-08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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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強調,香港法制實行普通法,法官判案時只考慮法律上理據,並非「隨意而為」。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指,內地和香港對理解《基本法》有差異,要互相理解。

2018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在中環大會堂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及一眾司法界人士出席。

馬道立發表演說時指,法官判案時只會考慮法律上理據,無關法律的政治、經濟及社會議題並非法官的憲制職責。他指法庭公開聆訊,要讓人看到法官判案。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說:「至為重要的是讓人人看到,法律是關鍵,當法庭依據法律原則裁決案件,有原則地依法判案而非隨意而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剛上任律政司司長的鄭若驊承認香港同內地法律對《基本法》理解有落差,她認為可以解決。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基本法》像其他法律,可以有不同詮釋。而兩個法律制度傳統的差異,如何理解和詮釋法。大家須真誠交換意見,更重要的是互相理解意見分歧的原因。」

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指,人大常委會就高鐵「一地兩檢」決定的解釋,實質上已經是釋法,但解釋《基本法》條文的方式不令人信服,亦難以理解,形容決定為司法界帶來地震。

大律師公會主席林定國表示:「這個緊張關係的產生,亦會同時帶來懷疑、憂慮甚至恐懼。我們清晰感受到震盪,雖然如此,我仍然堅信香港的法治有足夠的力量承受地震及其餘波。」

他說大律師公會願意跟政府和中央等展開坦率、有建設性的對話,但相信雙方要建立融洽互信關係,否則無可能希望大眾信服,公會提出的是持平的法律觀點和意見,並非「別有用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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