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老院舍人均面積低於公屋擠迫戶 有團體促增加

發佈日期: 2018-01-0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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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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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團體要求社署修例,提高安老及殘疾院舍的人均面積,以切合護理及生活需要。社署回應指,會繼續討論人均面積的法定要求。

由立法會議員、醫生等組成的「永別劍橋康橋工作小組」指,現時《安老院規例》及《殘疾人士院舍規例》規定,院舍的寢室及非寢室人均面積為6.5平方米,低於公屋擠迫戶人均面積7平方米的要求。

團體去年巡查超過六十間院舍,部分寢室只有約3平方米,只能容納一張床及床頭櫃,睡床僅得一邊讓員工進行扶抱工作,部分院舍更以碌架床為主。

政府去年中成立小組,檢視院舍實務守則及法例。成員張超雄表示,社署提出將寢室及非寢室的人均面積訂為各4.7平方米,但他認為未符合實際需要。

工黨新界東議員張超雄稱:「很多時需要在床上進行護理、換尿片,需要暴露身體,在一個8平方米空間有私隱。」

物理治療師列明慧則指:「基本上伸手到旁邊,就摸到別人的床頭櫃或個人物品,所以出現明明老人家躺著,為何其他院友會認為東西被偷及觸及,產生衝突。」

團體建議修例,要求新建院舍,寢室及非寢室人均面積增至8平方米,及為現有院舍設過渡期,逐步改善人均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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