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擬修訂議事規則減委員會人數 黃宏發:違反基本法

發佈日期: 2017-12-11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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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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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審議修改《議事規則》,其中一個建議,是將全體委員會的法定人數,由全體議員一半,即35人降至20人。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認為,相關修訂違反《基本法》。

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稱:「我認為違反《基本法》,因為我認為,委員會階段真是委員會階段,不只是大會底下的一個委員會,因為它所做的工作全部是立法工作。若果是立法過程,法定人數基本法內規定是半數,委員會階段是制訂法律階段是不夠法定人數,那怎麼辦呢?」

根據《基本法》第七十五條,立法會舉行會議的法定人數為不少於全體議員的二分之一。

而立法會《議事規則》由立法會自行制定,但不得與《基本法》相抵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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