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持雙程證來港的內地男子企圖爆竊西貢一間獨立屋,被判監39至42個月。 四名被告早前被裁定串謀爆竊罪成,其中兩人另外被裁定無牌管有槍械等罪成。 區域法院法官指,四人以旅客身份來港,案發時帶備電槍、手套、口罩等爆竊工具,有計劃及預謀犯案,並非觀光購物期間的即興想法是加刑因素,幸好保安及時制止,才沒導致財物損失,分別判四人監禁39至4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