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籍受養人簽證案涉公眾利益 入境處獲准上訴至終院

發佈日期: 2017-12-04 13: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一名英國籍女子向入境處申請「受養人」簽證,打算隨同同性伴侶來港被拒絕。司法覆核敗訴後、上訴勝訴。上訴庭今日批准入境處,向終審法院上訴。

上訴庭三名法官頒下判詞,指入境處申請上訴可時提出的三個法律問題,涉及重大而廣泛的公眾利益。入境處要求終院釐清的法律觀點,包括香港法律不承認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同性伴侶不能在香港結婚本身不構成歧視。但因婚姻狀況不同,而獲得不同待遇是否絕對的界線?會否構成性傾向歧視?

第二是根據香港法律,已婚人士享有一些特權及義務,是未婚人士,或未能在香港法律下結合的同性伴侶不能享有。根據海外法律結合的同性伴侶,他們的入境權是否包括在這些特權與義務中?

入境處有權向要求入境人士施加嚴格條件及限制,毋需要特別解釋。但審批在海外結合的同性伴侶個案時,應如何制定相關政策,同時符合《基本法》與《人權法》?

案件涉及英國籍女子「QT」,她兩次向入境處申請「受養人」簽證,希望跟著在英國、透過民事註冊結合的同性伴侶「SS」來港居留,都被被拒。

「QT」她認為入境處的決定歧視同性戀者,入稟高等法院司法覆核。原訟庭判她敗訴,「QT」之後上訴得直。上訴庭當時的判詞指,入境處拒絕「QT」申請「受養人」簽證,是不合理歧視。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