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國歌法應無追溯期 球迷行為不會有後果

發佈日期: 2017-11-10 22:05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已複製連結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表示,香港的刑事法沒有追溯力,球迷的行為不會有後果,又認為《國歌法》本地立法時要參考內地的規定,制定類似的法律條文。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指沒有從官方渠道聽過,《國歌法》要立追溯期,對球迷的噓國歌行為未必能夠追究,但認為《國歌法》本地立法後可減少違法情況。而內地《國歌法》規定奏國歌時,在場人士應當肅立、舉止莊重,譚惠珠認為應制定類似的法律條文。

譚惠珠表示:「法律要寫進去,你應該肅立,你應該可以站起來,如果你坐在那裡,又沒有引起騷擾,我自己的看法是不需要去到拘捕或者控告的地步,你一個大字形地睡在櫈子上,這樣的情況應否要有些表示,應該事後請他去聊天,要麼如果太過份,索性告他。」

如果在家中電視台播國歌,是否需要肅立?

譚惠珠表示:「家中煮飯的時候,你可以照煮飯吃,正在吃飯的時候照吃飯,你正在駕駛的士時或在開車,你在天星碼頭等上船時,都不需要(肅立),因為不算是一個要奏國歌的場合。」

至於二次創作涉及侮辱國歌,本地立法後可否追究?

譚惠珠指:「我在網上做玷污國歌的事,我到法律一通過就刪除,我就沒事,我就認為只要一刪除,以前發生的事就不追溯。」

她強調《國歌法》不是洪水猛獸,市民毋須擔心,要證明有侮辱國歌的行為及意圖才能入罪。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
無綫新聞 TVB New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