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經緯襲途人案 稱當時無時間問對方是否路人

發佈日期: 2017-11-10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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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警司朱經緯被控「佔領行動」期間,襲擊途人案續審。朱經緯接受控方盤問時指,他當時是要驅散現場的人,無時間問對方是否路人。

朱經緯到東區裁判法院應訊,他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在旺角彌敦道襲擊途人鄭仲恆。他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繼續出庭自辯,由代表控方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麥禮士盤問。

控方指,旺角禁制令是禁止示威者衝出馬路,警方執法確保執達吏順利清場,重開道路,問朱經緯當時鄭仲恆在行人路上,是否同意並無違反禁制令?

朱經緯表示同意,但強調自己是根據《公安條例》,行使權力預防罪案發生,使用武力驅趕人群。

裁判官問,使用武力是否驅趕令人群不再回來?朱經緯說是,指當時的行人在他眼中是同一班人,根本沒有時間問對方是否路過,又用英文指他們是「暴民一部分」。

控方指,片段見到鄭仲恆無戴眼罩、頭盔或盾牌,並非示威者,朱經緯指這些描述是武裝示威者,鄭仲恆無這些裝備,不代表他不是示威者。朱經緯又回應若鄭仲恆是被困在衝擊的人中,他「如何分得出」。辯方下午會傳召證人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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