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校長待推唱國歌指引再作安排 冀勿針對學生執法

發佈日期: 2017-11-05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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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校長指,《國歌法》本地立法之後,會等教育局推出規範唱國歌及升旗禮的指引,再作安排,但就不希望當局針對學生執法。

《國歌法》在本港中、小學如何實施,要待本地立法後再安排。東涌這間小學,每月一次的早會會由受過訓練的升旗隊負責升旗儀式,學生要唱國歌。

本身是教聯會主席的校長黃錦良指,小一開始已教學生唱國歌的正確發音。

香港教聯會主席黃錦良指:「小一音樂課已開始教授小朋友學唱國歌,至小三音樂課會教授同學了解國歌背後歷史背景及精神內涵,唱時會邀請普通話科老師在發音普通話教授如何能唱得更準。」

教育局在2010年就學校如何展示國旗及區旗提供指引,但就沒有國歌及升旗禮的具體規範。訂立《國歌法》後,故意篡改國歌歌詞、歌譜,公開侮辱國歌,有機會要負上刑責。有校長就指,如果有學生違反《國歌法》,都希望由校方自行處理。

中學校長賴炳華表示:「是否學生不乖,是否第一時間想要記大過、小過或缺點,如此我們學校不用老師,請警察就可以啦,這個情況應交給學校用教育方式去處理他。」

有校長建議,若要增加升國旗次數,可選擇在開學禮、畢業禮或運動會這些場合,亦不希望教育局將每年升旗次數定得太緊,讓學校有一定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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