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冠聰被襲案開審 今供稱當時感人身安全受威脅
發佈日期: 2017-11-01 2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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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一月在機場被人襲擊及潑水,四人被控普通襲擊罪,案件在西九龍法院開審。
羅冠聰作供時表示,案發時他由台灣乘飛機返港,被大約三十名示威者包圍,在保安和警員護送期間,他被人拉扯及襲擊頭和小腿,亦有被淋潑液體令他滑倒。
羅冠聰覺得人身安全受威脅,羅冠聰的醫療報告顯示,其手臂、胸口及頸部有明顯傷痕,大腿有瘀痕。
辯方質疑羅冠聰指小腿被踢的說法,羅冠聰說當時傷勢未顯現,未向醫生提及,因而報告中沒顯示。
涉案五名被告各被控一項參與非法集結罪,其中四人再各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