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金局研究以強積金作首次置業 惟政府認為幫助不大

發佈日期: 2017-11-01 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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積金局正研究容許僱員退休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用作首次置業,政府指會作出通盤考慮,但也認為本港僱員強積金供款比例低,對置業幫助不大。

靠強積金養老是否可行呢?政府指,強積金實施十六年來,扣除開支的年率化回報率是百分之4.4,高過通脹,有議員批評回報太低,認為政府應該考慮讓僱員自行選擇投資方法,或者效法新加坡協助市民置業。

九龍東議員謝偉俊表示︰「與其要逼市民每年繼續『泵水』給百億元的管理費,為何不能像新加坡那樣,容許市民把部分強積金百分比,用作首期呢?」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劉怡翔回應指,積金局正研究容許僱員在年屆退休年齡前,提取部分強積金累算的權益,作首次置業之用。但他認為,新加坡公積金供款率最高達三成七,而本港僅是一成,不會對置業有很大幫助。

劉怡翔稱︰「在香港來說,強積金戶口平均結存只是大概十八萬元,供款不多。提取部分來作首置的首期並非大幫助的數目,但我們都會研究一下政策是否有甚麼可行的地方。」

劉怡翔指,政府會通盤考慮,研究有關建議是否跟強積金政策目標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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