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興德學校前校長陳章萍一名助理,被控在喪失教師資格後,未經教育局准許留在學校,案件在屯門法院提堂。 被告張錦輝被控十項「未經准許而逗留在學校內」罪。 案情指張錦輝被撤銷教員資格後,今年3月30日至4月11日期間,未經教育局批准,逗留在興德學校內十日,他九月底被捕。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下月13日再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並獲撤銷離港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