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選擇不自辯 陪審團最快下周四退庭商議

發佈日期: 2017-10-2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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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案,曾蔭權選擇不自辯、亦不傳召證人。陪審團最快下星期四退庭商議。

曾蔭權被控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無合法權限接受裝修工程,作為以行政長官身份,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法官陳慶偉向陪審員表示,控方已經完成舉證,曾蔭權亦選擇不自辯,辯方不會傳召任何證人。

控方星期二結案陳詞,預計需要兩天,星期四由辯方結案陳詞,同樣預計兩天。

法官下星期二及三總結案情,最快下星期四讓陪審團退庭商議。

另外,就衞生署早前要求一名任職護士的陪審員星期六上班,代表衞生署的律師下午到庭解釋,指政府承諾有關陪審員不需要在休庭時間上班,可獲發工資及保留陪審團津貼;又指政府明白陪審團服務的重要性,尊重《陪審團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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