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機構關注高院大樓保安 將與警方聯繫及檢討

發佈日期: 2017-10-17 23:00
港澳
無綫新聞 TVB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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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時全港的法院,只有裁判法院有庭警駐守,警務處處長盧偉聰說會檢討法院人手。司法機構表示,非常重視法院大樓保安,會與警方聯繫及檢討。

高等法院的保安工作,是由外判保安公司負責。據了解,沒有派駐庭警的原因,是由於庭警主要工作是看管被告,而在高等法院出庭的人,不少提堂前已被還柙,由懲教署看管,因此不需要庭警。

而開庭時通常有最少一名保安在庭內維持秩序。由於在裁判法院不少被告開庭前仍是由警方看管,所以現時全港十個法院,當中七個裁判法院有庭警。

裝備方面,據了解,駐守法院的警員按司法機構要求,不會佩備手槍、警棍或胡椒噴霧,而法庭保安員就只有一個對講機。

警務處長盧偉聰說,絕不容忍法庭內暴力行為,會跟司法機構討論是否需要在法院加派警員:「一般高院外有恆常巡邏,去維持法庭外秩序及治安,亦會根據每日有時法庭特別審訊比較敏感,以及與暴力案有關案件,會做風險評估,需要時會加派人手,今次發生此事,我們會調查及檢討。」

據了解,家事法庭今年中發生斬人案後,司法機構及警方曾經初步商討,如何加強法庭保安,包括增派庭警駐守各級法院,公眾人士入法院前,亦要先經過安檢等。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法律界非常關注今次有人在高等法院內亮刀:「為何他可以帶利器。武器進入法庭?再有類似事件發生,可能不是今次般逃走便算,可能會有進一步恐嚇,暴力甚至人身傷亡,我們都不願意見到。」

他建議,司法機構要確保每一層的法庭,都有適當數目的保安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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