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任衞生署陪審員被要求上班 法官促署長解釋

發佈日期: 2017-10-16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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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續審。法官指,其中一名任職衞生署的陪審員要在聽審以外上班,要求署長陳漢儀下午上庭解釋。

曾蔭權被控2010年1月至12年6月無合法權限下,接受東海花園裝修工程,作為傾向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申請牌照的誘因或報酬。

高等法院法官陳慶偉開庭時說,上周五收到衞生署傳真,要求一名在部門任職的陪審員星期六上班,在聽審以外的額外工時工作,認為不能接受,要求衞生署署長陳漢儀下午到法庭解釋。

早上由曾任曾蔭權私人秘書、特首辦前常任秘書長麥靖宇作供。他指不認識為深圳單位設計的何周禮,之前只聽過他的名。

控方問為何在2011年4月11日向發展局發出電郵,促請考慮包括何周禮的兩名人士,是否值得獲嘉許及授勳,當時沒有提及行政長官名字,亦沒有提及何周禮對青年協會的貢獻。

麥靖宇說,曾蔭權向他提及曾參觀青年協會的設施,知道何周禮有幫忙設計,認為值得嘉許和授勳。

他說,行政長官叫他發送何周禮的名字到發展局非罕見,但以往不會要求相關政策局通知考慮後的結果。

但今次是特別情況,發展局向特首辦發出提名表格的抄件,他發現表格沒有提到何周禮對青協的貢獻,於是兩日後向發展局發出電郵作出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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