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國強稱黃之鋒等人刑期覆核上訴屬律政司決定

發佈日期: 2017-10-14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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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就黃之鋒等人的刑期覆核上訴,完全是律政司的決定,中央絕對沒有參與 。

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三年前衝擊政府總部案,律政司不滿原審判刑過輕,申請覆核,三人最終被改判即時監禁六至八個月。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出席律師會一個講座時,台下有學生問及有關案件。學生表示:「你是沒有聽到建議而堅持覆核刑期,令到為民主奮鬥的年輕人入獄,是你自己的意思還是中央的意思?」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表示:「這個我可以斬釘截鐵地,很清楚告訴你,中央絕對、絕對沒有參與這件事,根據《基本法》第六十三條,律政司有權處理所有香港刑事檢控工作,是不會受任何其他方面的干預。」

對於有報道指律政司內部對應否提出覆核刑期亦有不同意見,袁國強稱越具爭議的議題,自然有不同意見,但他不能公開內部討論。

律政司司長袁國強指:「A說應該上訴,B說不應該上訴,C說應上訴一半不上訴一半,到最終假設最後決定上訴,而法院最終判決是對,上訴得直,那會不會令到原先建議不上訴的同事,覺得『糟了』,我上次是否錯,上次是否作出不對的決定,如果公開這些討論會影響同事或參與討論的人,日後在討論時反而有戒心呢,或令討論不再坦誠。」

至於英國保守黨人權委員會副主席羅杰斯被拒入境,袁國強指根據《基本法》,特區有權處理出入境事務,亦列明外交事務屬中央政府,特首和入境處已交代,他沒有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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