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健超入稟區域法院 就七警案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發佈日期: 2017-10-13 2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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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前成員曾健超就三年前「佔領行動」期間被七名警員毆打,入稟向警務處處長索償。

曾健超入稟區域法院,向代表警務處處長的律政司司長索償,指自己於2014年10月15日,在龍匯道變電站及中區警署,被案中七名被告襲擊和酷刑而受傷。除了要求一般賠償,同時要求懲罰性賠償。

涉案的七名警員,二月被裁定襲擊曾健超罪成,各被判監兩年,七人都提出上訴。而曾健超早前亦因為襲警和拒捕,判囚五星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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