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提利得稅兩級制 冀稅務寬減聚焦中小企

發佈日期: 2017-10-11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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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落實政綱提出利得稅兩級制方案,將企業首二百萬利潤的稅率減半。

現時企業的利得稅率劃一百分之16.5,林鄭月娥提出會改為企業首200萬元利潤,利得稅率降至百分之8.25,之後的利潤會維持現時稅率評稅。

以企業有200萬利潤為例,現時要交33萬元利得稅,日後稅款可減半,但每個集團只可提名一間企業受惠於較低稅率。

林鄭月娥表示:「香港有些大企業可能整個集團有很多公司,所以今次提出所謂防止濫用的措施,應可確保今次的稅務寬減能聚焦在中小企業。」

15/16年度約有十四萬間企業交利得稅,以上年度利得稅收1390億元計算,新措施下稅收會約減少58億元,約佔百分之4。

香港中小企業聯合會第二副會長鄭仲邦指:「對中小企來說,購置一台電腦或是把系統升級,對於他們來說都是一個負擔,如果節省到稅項,可以很顯著的協助到。」

另外,為推動企業投資科研,政府建議首200萬元合資格的研發開支可獲百分之300扣稅,餘額亦獲百分之200扣稅。兩項措施年底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爭取下個財政年度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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