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首提利得稅兩級制 企業首二百萬利潤稅率減半

發佈日期: 2017-10-11 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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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落實政綱提出利得稅兩級制方案,將企業首二百萬利潤的稅率減半。

林鄭月娥說:「在利得稅兩級制方面,企業首200萬元利潤的利得稅率,將由政綱所建議的百分之十,進一步降低至百分之8.25,即利得稅率的一半,其後的利潤則繼續按標準稅率百分之16.5評稅。為了將稅務優惠集中在中小企,我們將加入條文,限制每個集團只可提名一間企業受惠於較低稅率。在推動企業投資科研方面,我們建議首200萬元的合資格研發開支可獲百分之300扣稅,餘額則獲百分之200扣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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