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鄭月娥《施政報告》撮要(六)

發佈日期: 2017-10-11 11:23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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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自從我在競選政綱中提出在居屋之上,構建中產家庭可以負擔的「港人首置上車盤」(「首置」),讓較高收入的家庭在私樓樓價持續上升下能重燃置業希望,社會極為關注。我須重申,由於公營房屋的土地供應短缺,我只會在不影響現時公營房屋供應的前提下,提供建議的「首置」單位。現在看來,「首置」的土地來源將會是私人發展商擁有或從政府購買得來的土地。

27.我們的初步構思是透過地契條款,要求發展商作混合發展,即除興建私人房屋單位外,須設計、興建及出售指定數目的「首置」單位,出售對象的資格由政府規定,包括是居港滿七年的香港居民,從來沒有在香港置業,而收入介乎居屋收入限額和居屋限額加約三成之間,以今天居屋限額計算,這個收入上限即是單身人士的每月收入不超過34,000元,而二人或以上家庭則不超過68,000元。「首置」單位的售價和面積會參考合資格人士的負擔能力,而轉讓的年期限制亦可能須較居屋更嚴緊,轉讓時如何處理購入單位時的補貼,即補價問題,則仍須進一步研究。

28.鑑於「首置」是一項新的構思,且作為政府資助出售房屋的一個類別,計劃的細節與現行的居屋和將大量供應的「綠置居」環環相扣,政府會與房委會和業界共議,細心聆聽社會上對「首置」的意見,敲定細節於明年年中公布計劃的詳情,以配合我們建議於明年年底在政府賣地表中選取一幅位於觀塘安達臣道估計可提供約1000個單位的住宅用地,推行先導計劃。

29.即使有受社會廣泛歡迎的房屋政策,覓地建屋需時。本屆政府會以破格思維,協助和促成各項由民間主導和推行的短期措施,增加過渡性住屋供應,以紓緩輪候公屋家庭和其他居住環境惡劣人士的生活困難,具體可考慮的措施包括:

(1)善用政府閒置建築物,推出如「要有光」開拓的深井「光屋」項目的租住單位;

(2)支持由香港社會服務聯會試行的「社會房屋共享計劃」,包括鼓勵市區重建局提供舊樓單位參與計劃;

(3)促成香港房屋協會試行讓其轄下的資助房屋業主將未補價的單位以低於市值租金租給有需要的家庭;

(4)研究讓整幢工廈免補地價改裝為過渡性房屋;以及

(5)協助非牟利機構研究在閒置土地興建預製組合屋等。

30.這些過渡性房屋的措施無疑難以解決今天供應不足的問題,但將匯聚社會各界力量和資源,展示我們共同解決這個首要民生議題的決心。

31.共同解決問題的決心正正是增加土地供應所需的共識。今年九月成立的「土地供應專責小組」(「專責小組」)將推動社會以全面、宏觀的態度,去檢視不同土地供應選項的優劣,並凝聚社會最大的共識。「專責小組」任重道遠,工作亦相當緊迫,並預計在2018年上半年展開公眾參與活動。我期望社會各界以包容、開放及理性的態度思考土地供應的難題,亦期待「專責小組」能為政府提供一個整全建議,謀劃出一套具長遠目光的土地供應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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