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 行會秘書指特首申報要求與行會成員無異

發佈日期: 2017-10-06 1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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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繼續審理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收受利益案。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作供指,若遇到特首有需要避席的利益,會建議他考慮休假。

曾蔭權被控無合法權限接受裝修工程,作為以行政長官身份,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前財政司司長曾俊華首次到庭旁聽。

行政會議秘書黃潔怡繼續作供,她指行會的利益申報制度是依賴個人誠信,制度是為行會成員而設,但行政長官的申報要求與行會成員無異。

法官陳慶偉問到,若遇到行政長官有需要避席的利益,行會如何處理。黃潔怡指會建議行政長官考慮休假,由署理行政長官主持會議,但她無遇過類似情況。

控方播出曾蔭權回應被指接受款待的電台錄音及電視訪問,以及建築設計師何周禮授勳片段。

之後時任特首辦副私人秘書蔡傑銘作供,被控方問到曾蔭權2012年1月在英文報章撰文,解釋深圳租屋問題,特首辦同日下午發出相同的新聞稿,質疑曾蔭權早一天將資料給予報章。

蔡傑銘回應指相信是,又相信有新聞組同事協助他撰寫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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