饒戈平促立《國歌法》前將違法行為紀錄在案

發佈日期: 2017-10-06 18:30
港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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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指,本地立法前《國歌法》有真空期,政府應盡快堵塞漏洞;另一位委員,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指,立法前的違法行亦要紀錄在案。

本身是北大法學教授的饒戈平指,香港球迷噓國歌明顯違反《國歌法》,香港應盡快透過本地立法規範。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饒戈平表示:「這些明顯的違法行為,是包容、縱容,姑且,還是怎樣依法來辦理呢?先要有法可依,要盡快立法,在沒有立法以前,這些違法行為會被紀錄在案的,是不是要再被追溯,要看香港法律具體規定,你現在沒有明確的法律以前,你現在討論這個問題、顧慮這個問題,就缺乏可操作性。」

另一位委員譚惠珠亦認同要盡快展開本地立法。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譚惠珠指:「有了本地立法香港才可執行,現在是有法律真空,我們越快可補足漏洞的地方,不要讓它再存在是最好。這不只是尊重自己國歌的問題,因為你看世界盃外圍賽,國際足協若發現有不尊重國歌情況,根本是要處罰該球會,可想而知普世價值,是每人也要尊重自己的國歌。」

不過,她認為除非涉及非常嚴重及危害等行為,否則一般法例不具追溯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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