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蔭權案控方陳詞 指案件屬典型利益衝突個案

發佈日期: 2017-09-27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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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在高等法院重審,法官提醒陪審團要忘記之前聽過有關本案的事,只接受庭上證供。

曾蔭權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抵達高等法院出席審訊。法庭經過兩次遴選後,選出五男四女的陪審團,法官陳慶偉提醒陪審團今次是重審,被告曾蔭權否認控罪。陪審團之前在任何地方聽過本案的事都必須忘記,保持清醒,只接受庭上證供作公正裁決。

主控官DAVID PERRY下午開案陳詞,指曾蔭權涉及在2010年至2012年,擔任行政長官及行會主席時,處理雄濤廣播牌照申請的同時,秘密地向雄濤廣播股東黃楚標租用退休後的單位而無申報。

控方形容單位是六千多呎豪宅,裝修費高達350萬元,按曾蔭權及太太的喜好設計,增添健身房、書法房等。黃楚標是生意人而不是開「善堂」,主控官請陪審團思考,商人會否為普通人付裝修及設計費?

控方又指,政府發出數碼廣播牌照涉及公眾和商業利益,而於豪宅設計圖出現後一星期,曾蔭權就在行會批准發牌給雄濤,曾蔭權另外亦豁免李國章進入雄濤廣播董事局。曾蔭權一方面強調,政府要公開、透明,但他私下以權謀私,是貪污及行為失當,蓄意隱瞞自己和黃楚標關係,暗中行事是受賄的跡象,形容本案是典型的利益衝突個案。

控方會於星期四繼續開案陳詞,法官陳慶偉預計,最快星期五會傳召第一個證人出庭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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