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院續審曾蔭權案 法官籲陪審團依證供公平裁決

發佈日期: 2017-09-27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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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行政長官曾蔭權被控行政長官收受利益罪的案件,在高院審理,法官提醒陪審團這次是重審,但必須忘記之前聽過的事,只能依據法庭內的證供,公平公正裁決。

曾蔭權由太太曾鮑笑薇陪同,抵達高等法院。

法庭昨日遴選出五女四男的陪審團,今早到庭宣誓,一名男陪審員表示要離港探親,但不獲法官批准;另一名女陪審員宣誓時,未能正確讀出英文誓詞中這幾個字詞。

法官表示,本案陪審員須具一定英語程度,決定撤銷她。要在候補名單中抽出一名男陪審員補上,換成五男四女的陪審團完成宣誓。

今次案件是控告曾蔭權,於2010年1月至2012年6月期間,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接受深圳東海花園單位的裝修工程,作為以其行政長官或行政會議主席身份,傾向於或保持傾向於,優待雄濤數碼廣播牌照申請的誘因或報酬。

法官提醒陪審團,本案是重審,被告曾蔭權否認控罪,之前在任何地方聽過有關案件的事,包括電視、電台、親友等,都必須忘記,指這案件與之前的無關,要保持清醒,只接受於這個法庭聽到的事,依據法庭的證供,公平公正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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