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事務處宣布,明年三月十一日,補選立法會四個議席。 四個議席包括三個地方選區,香港島、九龍西和新界東,以及一個功能界別議席,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填補四人被撤銷議員資格後騰出的空缺。 根據選舉法例,立法會補選提名期不得少於14天,亦不得多於21天,並必須於投票日前29天至前42天的期間內結束。 選舉事務處會在完成提名程序所需的安排後,盡快在憲報刊登,有關補選日期及提名期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