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會要求梁游歸還薪津 限期今日到期

發佈日期: 2017-09-12 1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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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要求被撤銷議員資格的梁頌恆和游蕙禎,歸還每人約93萬元薪津,限期今日到期。兩人去信立法會秘書處,指不應該歸還所有的薪津。

兩人在信件中指,十月份議員酬金是他們依法應有,不應該包括在追收款項之內;又指預支營運資金已被他們用作籌備辦事處、支付議員助理薪金及購買器材,認為秘書處應容許兩人交還已購買的物資及提供單據,來抵銷部分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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