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政司刑檢科發年報 指所受公眾監察前所未有

發佈日期: 2017-09-05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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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刑事檢控科發表2016年年報,指去年處理不少極具爭議案件,檢控人員一直保持政治中立,又指影響公共秩序案件日趨暴力,法院要施以阻嚇性重刑。

這個月離任的刑事檢控專員楊家雄,最後一次撰寫刑事檢控科年報序言。他指去年處理的案件性質棘手和極具爭議,當中不少是因為案件性質或當事人的身份,深深牽動公眾的神經,形容案件受到的公眾監察是前所未有。

楊家雄強調,檢控人員處理檢控工作時,秉持公正獨立、不偏不倚和保持政治中立,又指只要思維理念清晰,壓力只會給予檢控人員額外動力做得更好。

年報提到去年多宗涉及公共秩序案件,定罪並判處監禁的判決,其中旺角暴亂案,對檢控人員帶來不少挑戰。

在首宗涉及旺角暴亂被定罪的案件,被告陳柏洋向警員擲水樽,惹來示威者向警員投擲更多水樽。陳柏洋襲擊及阻撓警務人員罪成,判監九個月。

年報又提到立法會會議廳內外發生的暴力案件激增,情況令人憂慮。這些暴力事件令議員、保安員和記者都成為受害人,不時造成財物損毀。例如新界東北撥款衝擊立法會案,前立法會議員黃毓民向特首梁振英擲玻璃杯案、楊逸朗同關迦曦分別在立法會外的垃圾桶縱火,同管有爆炸品氯酸鉀,都被法庭判處監禁。

年報亦提到其他值得注意的案件,包括在「佔領行動」期間,向警員淋潑液體的曾健超,被裁定襲警和拒捕罪名成立、本土民主前線梁天琦以及《大公報》記者,被控在公眾地方打鬥。

刑事檢控科指,在影響公共秩序案件日趨暴力的情況下,法院要根據案情,施以具阻嚇性的重刑,從而堅決表明要充分保護公眾,強調即使社會政治環境急劇變化,檢控官一直尊重言論自由與和平集會的基本權利,亦只在涉案行為明顯超越這些權利的界限,而證據也支持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才會建議作出刑事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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