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逾2千宗的士拒載投訴 議員倡加裝攝錄儀

發佈日期: 2017-09-02 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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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諮詢委員會去年接獲超過二千七百宗的士拒載投訴,但警方檢控個案不足二百宗。有立法會議員認為,市民要證明的士拒載有困難,建議在的士車廂加裝攝錄儀。

在尖沙咀廣東道經常見到有的士「暫停載客」,有市民亦表示曾被拒載。市民表示:「打風會問你去哪裡,才決定載或不載。投訴沒有甚麼作用。」

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的士拒載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最高罰款一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交通諮詢委員會轄下的交通投訴組,去年接獲超過一萬宗有關的士的投訴,當中拒載逾2700宗,如投訴人願出庭作證,會將個案轉交警方。但警方去年就的士拒載提出檢控只有176宗,比前年少兩成多。

有立法會議員指,要成功證明司機拒載有一定困難。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陳恒鑌表示:「舉證相當困難,因很多時只得司機及乘客兩人,有甚麼事會變成各執一詞,另外要乘客出庭作證,很多時乘客也得過且過,忍一下便算。」

陳恒鑌希望政府與業界商討於的士車廂加設攝錄儀,並訂明只有警方等獲授權人士才可翻看錄影,以減少司機與乘客爭拗。

有的士工會指,有的士司機涉嫌拒載並恐嚇乘客,影響業界聲譽。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司機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如果認為這個司機對乘客的行為不好,不應該再租車給他,寧願重新招聘,希望在社會上,讓的士司機的形象變好些。」

他希望警方加強執法,打擊業內的不良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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