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人涉佔領行動期間違禁令案 辯方未完成結案陳詞

發佈日期: 2017-08-22 1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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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人在「佔領行動」期間阻撓執達吏執行「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案件在高等法院結案陳詞。

因為衝擊立法會案正在服刑的社民連黃浩銘,由囚車押送到法院。他與另外八名被告否認控罪。

同案另外十一名被告,包括前學民思潮召集人黃之鋒及學聯前副秘書長岑敖暉,則已認罪。

二十名被告被控在被控在2014年11月26日,阻撓執達吏在旺角清場,違反禁制令,被控藐視法庭罪。

控方結案陳詞指,警方多次用擴音器宣讀禁制令,被告一定聽到,但仍拒絕離開,是蓄意嚴重阻礙警方及執達吏執行職務,相信部分人知道有大批記者在場,逗留是了為爭取曝光。

辯方就指,控方需要證明被告是知悉禁制令,構成嚴重阻礙,又指案發時現場嘈吵,在場人士未必聽到禁制令廣播,另外他們也沒有合理時間離開。

控方提到黃浩銘當日不斷追著執達吏問問題,執達吏沒責任回答。辯方反駁指黃浩銘問的問題是受公眾關注及合理的問題。

辯方未完成陳詞,聆訊星期三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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